按Enter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處室
圖書室使用規則
- 借書證申請
三年級以上,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申請。 繳交一吋照片一張,以班級為單位申請。
- 借書時間分配
上午11:30前(週一:三年級) (週二:六年級)(週四:四年級)(週五:五年級)。
- 還書時間
上午11:30前,只要將欲歸還之書本,放入圖書歸 還箱內即可。
- 借書要點
每次以兩本為限,借書期限為一星期。未歸還者, 每超過一天責罰禁止借書一天,借出的書本如有毀筍、遺失 、塗抹、、、等情形,應照原定價賠償現金。如未經借書手 續,擅自帶書外出,一經查獲照原定價加倍索賠,及取消借 書權利,並請級任老師列為德育、群育評量減分項目。
- 下列各種書籍限在館內閱讀,不得攜帶出館外
(1) 字典、辭典、、、、等。
(2) 百科全書、精裝套書、、、、、、等。
(3) 期刊、雜誌、、、、、等。
(4) 漫畫書籍、、、、、等。
- 圖書館開放學生閱讀時間
(1) 每節下課時間(掃地時間不開放)。
(2) 星期一、二、四、五中午12:10-12:35。
(3) 每班安排之閱讀指導時間。
- 借書程序
(1) 先將未歸還之圖書還清。
(2) 憑本人之借書證進入書庫。
(3) 選取欲借之圖書。
(4) 拿借書證至櫃檯等候電腦刷碼。
(5) 帶著您所借圖書離開圖書館。
- 至圖書館閱讀書籍注意事項
(1) 禁止攜帶物品進入。
(2) 禁止在館內進食。
(3) 禁止在館內嬉戲。
(4) 取書時請用「書插」,閱讀完畢,請歸回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