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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23/02/17

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6條、第12條、第13條

發佈者:教導處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346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曾孟嫺專員(電話:02-7736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