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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5106A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者:教導處
一、依教育部112年1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106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及完整實施要點各1份,鼓勵推薦符合本要點教師準備相關資料,待教育部作業規定來函後,即可依規定辦理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