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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1

「金門縣文化建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二條、第六條條文

發佈者:教導處
「金門縣文化建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二條、第六條條文業經金門縣政府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7日以府行法字第1110005597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條文)影本1份,如附件,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