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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8

請踴躍推薦本縣退休校長、教師、軍訓教官參加111年「第17屆教育奉獻獎」初審

發佈者:教導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01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係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受推薦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並由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止,向本府提出推薦;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三、「第17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填報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請務必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上傳。並請承辦同仁確認各欄位字數及資料完整性後再進行上傳作業,以保障受薦人員權益。
(二)受推薦人相關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每個資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送請本府協助掃描上傳。
(三)請受推薦人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800KB-4MB。
四、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受推薦人具體事蹟表及推薦名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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