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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轉知縣府函修正「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發佈者:學務組
修正「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1月15日以臺教社(一)字第108016109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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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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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修正條文 教育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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