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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發佈者:教務組
「2018全國校園交趾陶工藝獎」創作競賽簡章
- 活動宗旨
- 延續傳承交趾陶特色工藝,鼓勵校園學生參與交趾陶創作。
- 提供校園交趾陶創作競賽舞台,讓學生發揮創意能量。
- 辦理單位指導單位:文化部、嘉義市政府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參賽資格
- 凡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參賽者僅限個人參加。
- 參賽作品每人最多以2件為限,前三名獲獎作品每人以1件為限。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親自創作,且尚未獲得各項競賽入選以上及未曾申請過其他公、私立單位獎補助之作品。
- 參賽辦法
- 作品條件 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尺寸規格為長寬高加總不得低於45公分。
- 收件時間2018年9月13日(四)至9月15日(六)共3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 報名方式須填寫報名表(附件一),連同作品於指定時間送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博物館科(嘉義市忠孝路275-1號M樓,電話05-2788225分機910、907)。
- 未入選作品退件退件日期為2018年10月26日(五)、10月27日(六),每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另入選以上作品退件日期則視展覽舉辦期程規劃,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 評審辦法
- 徵件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審作業。
- 作品評審原則以技藝表現50%、創意美感50%為評分標準。
- 經評選委員會決定,如因參賽作品不符或水準未達評審標準,各獎項必要時得予以從缺或調整獎項名額。
- 獎勵辦法
- 國小組
- 金獎1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6仟元、獎狀乙紙。
- 銀獎2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5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3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4仟元、獎狀乙紙。
- 特優10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狀乙紙。
- 佳作10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1仟元、獎狀乙紙。
- 國中組
- 金獎1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6仟元、獎狀乙紙。
- 銀獎2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5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3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4仟元、獎狀乙紙。
- 特優10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狀乙紙。
- 佳作10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1仟元、獎狀乙紙。
- 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組
- 金獎1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紙。
- 銀獎2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7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3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5仟元、獎狀乙紙。
- 特優10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狀乙紙。
- 佳作10名,每名發給獎金新臺1仟元、獎狀乙紙。
- 參賽者若未滿20 歲,請繳交「未滿20 歲參賽同意書」(附件二),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本,未簽立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 頒獎另由主辦單位擇期辦理頒獎活動公開表揚,時間、地點,並另函通知得獎人。
- 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若採用複合媒材,須註明其他媒材內容資訊。
- 作品由參賽者於指定時間內送達,以維作品安全無虞;如因故無法親自送件者,需填具委託書(附件三)委託他人代為送件;以郵寄或貨運方式送件者一律不予受理,避免作品之安全爭議。
- 參賽作品之作者落款請置於作品底部,作品送件建議完整包裝以維作品安全(內部以軟襯完整包覆作品),並於作品外盒明顯處或作品底部浮貼作品說明卡(附件四)。若無包裝,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作品損毀風險。
- 其他
- 作品如有抄襲、非本人創作或違反著作權法等情形者,經查證屬實,除自負違法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活動。
- 主辦單位對入選獎以上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推廣等權利,獲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展覽及相關推廣活動。
- 請持送件收據洽辦作品退件相關作業,於退件截止日尚未領取者,主辦單位概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 凡參加「2018全國校園交趾陶工藝獎」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補充解釋,並公布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官網(http://www.cabcy.gov.tw)
- 比賽資訊窗口
- 簡章下載: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頁(http://www.cabcy.gov.tw)
- 洽詢電話:05-2788225分機910、907,張小姐、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