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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金門縣109年度學區專任運動教練第二次聯合甄選簡章

發佈者:學務組

壹、依據

金門縣109年度學區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會會議記錄辦理。

貳、目的

為遴選優秀運動人才擔任專任運動教練,協助金門縣(以下簡稱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運動團隊之訓練或比賽指導,以建立體育人才之培育制度,為本縣爭取體育佳績。

參、報名資格

報名者須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遴選)。
  • 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取得本簡章遴選運動教練種類之初級(含)以上者或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國家級運動教練證,每人限報名1種運動種類。
三、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十二、第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報名表、報名方式詳如附件。

文件下載

  • 金門縣 109 年度學區專任運動教練遴選報名表
    78KB
  • 金門縣109第二次學區專任運動教練聯合甄選簡章
    42KB